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4-08-25
发文字号:
深证所字〔1994〕第12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关于开办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各证券商、各有关单位:


本所将在近期推出债券回购业务,为保证该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暂行办法》、《债券回购场外交易实施细则》、《关于回购交易系统修改的几项说明》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交易品种及上市日期另行通知。在准备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我所债券与期货部联系。


联系人;张 骥      联系电话:3203499、3207552(传真)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暂行办法》(略)


2.《债券回购场外交易实施细则》《债券回购场外交易实施细则》


3.《关于回购交易系统修改的几项说明》《关于回购交易系统修改的几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