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网发行的顺利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可转债发行期间的相关事项进行规范,本通知作为规范要求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所有可转债有效,今后在可转债发行期间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可转债发行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可转债发行期间,各会员单位应当仔细阅读发行公告,认真做好发行期间的相关工作。
二、可转债的网上发行可采用两种模式进行,一是对原A股老股东使用配股认购方式进行优先配售,二是对一般公众投资者使用网上定价方式进行网上申购,发行人可选择任意一种或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可转债的发行方式在其《发行公告书》中载明,请会员根据各可转债的网上发行方式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
三、优先配售、网上定价发行两种模式的申购日期均为同一日。
四、优先配售认购申报在SJSWT.DBF中的委托业务类别(WTYWLB)应填“4B”,认购代码(WTZQDM)应填“080×××”(“×××”为发行可转债公司其挂牌上市的证券代码的后三位,以下同),委托数量(WTWTSL)的单位应为手,委托价格应为1手的价格,即1000元。
五、网上申购申报在STSWT.DBF中的委托业务类别(WTYWLB)应填“7B”,申购代码(WTZQDM)应填“070×××”,委托数量(WTWTSL)的单位应为手,委托价格应为1手的价格,即1000元。
六、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股权登记日的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080×××,GFYWLB = 21)和股份结算对帐库(SJSDZ.DBF,GFZQDM = 080×××)向各会员单位发送老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数量单位是手。
七、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配股认购日(T日)的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 = 080×××,GFYWLB = 22)向各会员单位发送老股东优先获配的可转债数量及应扣认购款,数量单位是手。
八、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网上申购日(T日)的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 = 070×××,GFYWLB = A0和A1)向各会员单位发送新股申购记录和申购不确认记录,其中数量单位是手,单位价格为1手的价格,即1000元。
九、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配号当日(T+2日)的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 = 070×××,GFYWLB = A2)向各会员单位发送新股申购配号记录,其中GFWTGS表示起始配号,GFQRGS表示配号个数。
十、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中签当日(T+3日)的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 = 070×××,GFYWLB = A3和A6)向各会员单位发送新股发行结果记录和新股有效申购记录,其中A3中的GFWTGS表示中签号码,GFQRGS表示确认数量,A6中的GFQRGS表示申购的数量。数量单位均为手,GFZJJE表示1手的价格,即1000元。
十一、在上市公司办理完股份托管手续后,结算交收系统会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GFZQDM = 12?×××,其中?可为0~9,代表市场及批次),GFYWLB = 23和01)和股份结算对帐库(SJSDZ.DBF,GFZQDM = 12?×××)向各会员单位发送由配股到帐和新股登记数据,其单位数量均为张。
十二、请特别注意发行的申报单位、申报价格,以及本通知的第十一条。
在可转债发行期间,各会员单位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深交所和中证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查询电话号码为:
深交所系统运行部:(0755)82083333—3880/3301,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技术部:(0755)82083256,82084019。
特此通知
2002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