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深圳证券市场发展需要,现决定对证券编码编制规则作如下调整:
一、证券编码仍采用四位数的数字型编制方法。
二、调整后四位数编码的具体含义为:
1.首位数(O-9十个数字)为证券品种区别代码,具体为:
0——A股 1——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国债现货
2——B股、B股认股权证 3——长期认股权证
4——基金 5——可转换债券
6——国债期货 7——期权
8——短期认股权证 9——待定
2.后三位数字(001--999)为证券编码排列序号,原证券编码第二位数不再具有地区区别代码的特殊含义。
三、已编制使用的证券编码不做更改。
四、本调整方案自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证券编码编制区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