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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5-03-20
发文字号:
深证业字〔1995〕第1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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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国债现券充抵国债期货保证金操作细则》和《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操作细则》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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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二批)》。

国债现券充抵国债期货保证金操作细则


1、充抵保证金的上市国债品种及折算比例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


2、券商如需现券充抵保证金,需先向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债现券充抵国债期货保证金申请书》,携带券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到存管部办理手续。


3、存管部核查券商有关文件及其自营帐户余额,无误后,冻结券商现券帐户相应余额,并打印《国债现券充抵期货保证金通知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通知书》),一联存管部留存,一联给券商,一联交深交所债券与期货部,一联送会员管理部交收室。


4、券商将《通知书》债券与期货部联送深交所债券与期货部,由债券与期货部确认备案后,在《通知书》会员管理部联上盖章。


5、券商将《通知书》会员管理部联送会员管理部交收室办理具体结算业务。


6、券商如需解冻原所冻结现券,需先向深交所交收室提出申请,填写《国债现券解冻申请书》,经批准后再到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办理有关手续。


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操作细则


1、根据深交所深证[1995]第30号文件规定,深交所开展回购交易的券商须向该所交纳抵押券不低于300万元(按面值计)。


2、开展回购交易的券商如需开具实物券托管证明,需先填写《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申请书》,并携带有关证明向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提出申请。


3、存管部核查券商有关文件及其自营帐户余额,无误后,签发《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通知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给券商,一联由券商交债券与期货部。


4、券商如需解冻原所冻结债券,需先向债券与期货部提出申请,并由债券与期货部发指令给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99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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