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现券充抵国债期货保证金操作细则
1、充抵保证金的上市国债品种及折算比例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
2、券商如需现券充抵保证金,需先向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债现券充抵国债期货保证金申请书》,携带券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到存管部办理手续。
3、存管部核查券商有关文件及其自营帐户余额,无误后,冻结券商现券帐户相应余额,并打印《国债现券充抵期货保证金通知书》一式四联(以下简称《通知书》),一联存管部留存,一联给券商,一联交深交所债券与期货部,一联送会员管理部交收室。
4、券商将《通知书》债券与期货部联送深交所债券与期货部,由债券与期货部确认备案后,在《通知书》会员管理部联上盖章。
5、券商将《通知书》会员管理部联送会员管理部交收室办理具体结算业务。
6、券商如需解冻原所冻结现券,需先向深交所交收室提出申请,填写《国债现券解冻申请书》,经批准后再到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办理有关手续。
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操作细则
1、根据深交所深证[1995]第30号文件规定,深交所开展回购交易的券商须向该所交纳抵押券不低于300万元(按面值计)。
2、开展回购交易的券商如需开具实物券托管证明,需先填写《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申请书》,并携带有关证明向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提出申请。
3、存管部核查券商有关文件及其自营帐户余额,无误后,签发《回购交易抵押券冻结通知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给券商,一联由券商交债券与期货部。
4、券商如需解冻原所冻结债券,需先向债券与期货部提出申请,并由债券与期货部发指令给深圳登记公司存管部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99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