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登记机构、各开户代理点:
从各开户机构传送的开户资料统计分析,我司发现个别证券登记机构和开户代理点没有严格按照我司规定的开户规则办理,放松开户管理,存在一些投资者使用一个身份证重复开户或开户申请资料不真实,编造股东资料开户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深市A股证券帐户的开户工作,我司再次重申各证券登记机构和各开户代理点在开户时应严格按照深证登业[1996]21号“关于做好开设深交所证券帐户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深交所证券帐户管理办法”、深证登业[1996]67号“关于做好开户代理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证登业[1996]70号“关于加强深交所证券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深证登业[199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A股证券帐户开户的通知”的规定办理,各地在规范开户工作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个人开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上其复印件;如代办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各地登记公司及开户代理点应在开户程序中进行开户案件限制设定,对下列情形,不得办理证券帐户。
1.同一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在同一开户机构已开立证券帐户;
2.没有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仅有复印件;
3.编造姓名、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a
四、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证券帐户申请表》是否完整、真实,《证券帐户中请表》后附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开户时间和证券帐户号顺序定期装订成册,每100个号码或其整倍数为一册,中间不得漏缺,封面写明开户单位和号码区间,归类存档。
五、认真自查、整改不规范的开户资料
对不规范的开户资料,各开户机构应认真自查、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户资料,应向我司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包括不规范开户的明细资料、发生的时间、产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连同填好《深交所A股证券帐户开户资料自查表》(见附表),在5月10日前传真给本司存管登记部,传真号0755-5570519,刘昌洪、刘梅花收。我司将根据各地传送的开户资料,定期、不定期派人赴各地检查开户执行情况,对屡次违反开户规定的开户机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取消开户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997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