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10-04-21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0〕13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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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号公告】《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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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3号)。

 现公布《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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