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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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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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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税务局优化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 促进自治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决策和税务总局、内蒙古党委政府部署,以推动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率先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为重要抓手,优化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中稳外贸稳外资,打造自治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新平台新高地,助推自治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政策“舒心”让企业“顺心”。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具有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税收、购买货物保税、销售货物退(免)税、可开具发票等诸多政策优势,有利于培育国内市场、激发内需潜力。自治区税务局本着“成就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宗旨,积极与海关、综保区管委会等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目前,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内注册的38户企业中已有14户登记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展内销业务的5户企业领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66份,新增经济效益300多万元;8户企业出口整车、蓝牙耳机、螺旋藻等产品,出口额400万美元,为企业充分挖掘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服务“暖心”换企业“安心”。内蒙古税务局、财政厅、呼和浩特海关建立协同推进试点工作机制,及时联合出台《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税务部门设置专人专岗,派出“税务秘书”蹲点驻守服务企业,及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企业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增值税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查验和电子税务局应用操作等5个方面政策辅导,持续优化发票领用等业务办理流程,出口退税126万元,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极大提升了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发展高质量开放“含金量”,增添了企业发展动能。

  ——红利“贴心”增企业“信心”。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税收政策云课堂,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直播培训”5场次、交流互动120人次,“一对一”为企业直推税费优惠政策,数据驱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稳外贸、促发展,有力增强入区企业投资信心,有效增加入区企业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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