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8-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解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及依据

  2012年,为贯彻落实我市行政许可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当时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但是,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区放权、机构改革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上述文件内容在许可事项、申请材料、部门权限分工等诸多方面已经与实际不符,且随着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推进,市政府服务管理部门已经不再审核我市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文件已无继续执行必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规定,拟决定废止《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予以废止,不再作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其他

  废止《实施办法》后,我局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许可事项职责,落实省市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局权责清单公布的条件、程序、时限等办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