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28
发文字号:
琼财建〔2021〕671号
发文机关:
海南省财政厅
收藏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省公路管理局有关市县分局、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1〕83号),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具体项目、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1

附件2.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2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