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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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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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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掌上办”功能上线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黑龙江省税务局持续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社保缴费业务掌上办理。黑龙江省税务局社保费“掌上办”功能已正式上线运行,请广大缴费人使用。


黑龙江省税务局社保费“掌上办”功能的访问渠道包括:


1、电子税务局APP(龙江税务APP)渠道。安卓版通过腾讯应用宝(搜索“龙江税务”)或电子税务局主界面扫码下载;苹果版通过apple store搜索下载。


2、省局“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社保费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掌上办”操作指引.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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