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7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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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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