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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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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企业赴澳门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扶持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企业赴澳门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扶持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支持澳门债券市场发展,鼓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企业有效利用澳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降低其赴澳门发行公司债券的成本。


二、企业申报扶持资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在合作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及实体化运作;


2.申报至审核完成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


3.在澳门发行一年期以上债券的企业,须事前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三、中介机构申报扶持资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可申请扶持资金的中介机构仅包括为境内企业赴澳门成功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审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在合作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及实体化运作;


2.申报至审核完成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


四、扶持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一)对赴澳门成功发行合资格债券的合作区企业,按照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8%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该债券被认定为绿色债券的,再额外给予50万元外部评审费用扶持。合资格债券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同一企业自《扶持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在澳门发行的首笔公司债券;


2.符合澳门金融管理局相关债券发行规章的要求;


3.发行金额最少达5亿澳门元(或等值外币);


4.债券全数由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系统登记、托管及结算。


(二)中介机构按照每家每次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五、扶持标准及方式的参考依据及原因是什么?


扶持标准及方式参考了境内外成熟地区的做法。综合考虑后,《扶持办法》对于合作区内的企业,采取了按照债券发行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8%给予扶持,同时设定上限500万元。考虑到澳门债券市场起步晚,正处于培育阶段,因此《扶持办法》适当提高了资金扶持的力度,以增加对区企业赴澳门发行债券的吸引力。


六、为什么给予中介机构相应的扶持?


澳门债券市场长远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服务生态,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审机构是服务生态中重要的参与者。对服务境内企业赴澳门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合作区中介机构进行奖励,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中介机构关注和参与澳门债券市场建设,另一方面有助于中介机构在合作区聚集发展,为澳门创新发展债券市场创造更好的条件。


七、《扶持办法》的有效期为什么只有一年?


当前澳门债券市场在培育中加速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配套设施正在不断修订与完善。将《扶持办法》有效期设定为一年,一是为了适应澳门债券市场改革的要求,便于及时修正;二是《扶持办法》具有探路性质,可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以提升扶持办法的效果。


八、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如何申请扶持资金?


金融发展局会定期对社会发布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将包括申报渠道、所需资料、审核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申报人可通过合作区官网、“横琴金融”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得最新资讯。

【解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企业赴澳门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扶持办法(暂行)》政策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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