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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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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按照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通过港口水路集装箱运输方式实现深港跨境运输货物正常运输,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辖区有深港跨境运输需求的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选择水路运输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业企业、中小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指引(第一版)


深港跨境运输货源组织专班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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