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14
发文字号:
深建物管〔2022〕14号
发文机关:
深圳市商务局
收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1月1日,《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价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根据《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以下简称《计分标准》)适时调整补充。鉴于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结合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对《计分标准》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