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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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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的,尽可能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自4月1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持续采取先收后办等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缴费急需业务。因本市物流配送发票业务暂停,如纳税人急需紧急使用发票的,可在符合当地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规定前提下,前往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领发票,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就近取票”渠道跨区申领发票。


  三、到办税服务厅后请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按要求扫“场所码”、戴好口罩、测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办税服务厅仍处于封控管理中,则纳税人、缴费人不进厅,由大厅工作人员收取资料代为办理;如办税服务厅解除封控,则纳税人、缴费人进厅后应遵守“一米线”、间隔就坐等防疫规定。


  如有问题可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或12366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查询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1

2.就近取票操作链接就近取票操作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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