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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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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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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近期关于新电子税务局常见热点答疑(五)

新电子税局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不抵扣勾选模块在哪里?

答:“不抵扣勾选”是在税款所属期内对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查询及勾选。若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的,可在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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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发票勾选确认】,点击进入【不抵扣勾选】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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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注册地企业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预缴申报?

答:新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支持多种身份登录。非注册地企业登录包含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和跨区税源登记身份登录,您可在新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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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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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功能后,根据您的税源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填表式申报、列表式申报:

单税源-填表式申报模式:

(1)若该申报所属期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不存在则直接进入(2)),确认继续申报或需要调整税款所属期,请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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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申报界面,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在相应报表栏次进行补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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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终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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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税源-列表式申报模式:

(1)在税源列表展示界面,可展示当前身份所对应的税源申报信息,您可对税(费)预填结果进行确认,预填结果与您的实际经营不符,您可点击操作栏“修改”进行补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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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修改”后弹出信息确认与补录弹框,您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补录修正,调整完毕,点击“确定”返回列表主界面。

注:若您为报验户且税源项目未超过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选择是,系统将自动申报企业所得税项目部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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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勾选需要进行申报的税源明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勾选5条,系统将对勾选记录进行批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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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勾选完毕,点击“下一步”,若勾选的税源在申报所属期内已存在有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信息(不存在则直接进入(5)报表预览),系统进行同属期再次申报确认提示,您点击“确定”后,进行报表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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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览申报表,对申报数据再次确认,点击“一键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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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成功后,您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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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您需要进行其他报验户/跨区税源户预缴申报,可在“首页-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切换对应报验户/跨区税源户登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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