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首页
财税AI
问题库
小竹问答
税收法规库
会计法规库
模板专区
财税表单
小竹财税财税表单版块,财税表单、财税表格案例,其中包含财务与税务各类表单
规章制度
小竹财税企业规章制度版块,企业规章制度案例,企业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合同范本
小竹财税企业合同范本版块,包含市场经营活动中常见的合同模板
办公常用
小竹财税办公常用表格下载版块,人事行政常用表单案例及企业日常办公用的统计及汇报
毕业季
小竹财税毕业季常用表格下载版块,毕业季常用表格下载案例及毕业开题报告、答辩PPT以及简历模板
小竹学院
全站通会员专属课程
本会员课程专为财税人员打造,涵盖专业提升、职业晋升、财税合规及职场跨部门沟通等全方位内容
考证专题
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输出财税知识视频的模块
实操视频
实操课程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更好地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考证题库
小竹财税毕业季
实操课程
实操课程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更好地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秒懂财税
通过短短一分钟的视频,可以快速了解财税知识是关于理财和税收方面的实用信息,并且明白它对于更好地管理个人或企业的财务以及确保合法纳税有何帮助
小竹企服
小竹开户
财税百宝箱
税务风险检测
避免财税风险,降低税务稽查,输出风险报告
发票助手
防伪、查重复、快速录入,您的私人发票管家
工作助手
增值税计算器
违约金计算器
利息计算
房贷计算器
社保计算
办税日历
个税计算器
税率查询
法律答疑
免费法律咨询,详情点击
小竹财税全站通会员权益
六大核心权益
17项细分权益
各类财税工具
被忽略的职场课
开通会员
会员中心
立即登录 >
登录后你可以免费查阅法规
六大核心权益
17项细分权益
各类财税工具
被忽略的职场课
首页
中央税收法规
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税收政策
海关综合文件
国际跨境税收
外汇文件
12366热点回答
政府补助
法规法条
当前位置:
首页
税收法规库
中央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9-08-17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9〕12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小
中
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期,部分地区反映
个人所得税
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三、关于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
(一)华侨身份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关于华侨适用附加扣除费用问题
对符合国侨发〔2009〕5号文件规定的华侨身份的人员,其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其华侨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适用附加扣除费用。
四、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上一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2009-08-20
下一篇: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9-08-10
推荐
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
2025-07-03
【轻松办税】对外支付服务费如何代扣代缴申报?
2025-07-10
【涨知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如何申报?
2025-07-10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
2025-07-10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
2025-07-10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主营业务界定服务指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用足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部署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5-07-1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
2025-07-10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
2025-07-03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南京市部分住
2025-07-03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低住房成本、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2025-07-03
【解读】《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2025-07-03
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260元(月平均工资6521.67元),现予以公布,用于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使用。
2025-07-03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