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9-09-28
发文字号:
财关税〔2009〕60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