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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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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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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申请人可申请开具什么期间的《税收居民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的规定:“一、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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