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税务机关可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的规定:“七、对方主管机构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