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青税协发〔2024〕28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核,2025年度下列税务师事务所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青岛正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懿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天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恒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楷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中翰隆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衡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国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岛瑞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致同(山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