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藏

【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公积金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从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调整为不得超过68周岁,与贷款期限有关的其他政策无变化。


例如,借款申请人已婚,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申请人贷款最长期限为28年(68-40=28年,68-45=23年,按较长一方计算)。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