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文字号:
湘汇发〔2024〕24号
发文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在长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长沙市等全国16个(区)纳入“科汇通”外汇改革试点。为切实推进试点工作,便利境外科研资金汇入长沙市内科研机构及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制定了《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湖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钟源宇,0731-84301785


谭诗怡,0731-84301611 


附件: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