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文字号:
京汇发〔2025〕5 号
发文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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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辖区内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8655413


附件: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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