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大政策规划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任务要求。2023年12月31日,民政部等12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部署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打造一支敢闯敢干、善谋会干、真抓实干的养老领域干部队伍,二是打造一支弘扬浙江精神、具有世界眼光、适应市场需要的经营管理队伍,三是打造一支敬老爱老、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的专业技能队伍,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养老领域人才队伍,构建多元人才发展格局。围绕养老领域人才短缺问题,通过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推动院校专业扩容、实施毕业生就业激励、拓宽人才来源四维发力。重点配强老龄和养老服务岗位力量,支持院校增设老龄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并深化校企合作,对毕业生提供入职奖补和创业补贴,同时引导医务人员、家政人员及低龄老年人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化人才补充机制。
二是加大养老领域人才培育,健全专业技能培养体系。聚焦养老行业技能提升需求,构建“管理+技能”双轨培训体系。分层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和养老护理员,开展院长培训、国际交流及职业技能大赛;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增加智能设备、认知障碍照护等课程;规范等级认定机制,推行“考培分离”模式,支持品牌化培训机构发展,完善从学徒工到首席技师的“新八级工”评价体系。
三是加强养老领域人才激励,强化职业价值社会认同。以待遇提升与荣誉激励双轮驱动,建立“技高者多得”薪酬体系,全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将养老护理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给予住房、子女教育等优惠;设立行业表彰制度,推荐从业者参政议政,通过鼓励设立“养老护理员节”、宣传先进事迹提升职业尊严感,构建物质激励与精神褒扬并重的激励生态。
四是注重养老领域人才管理,加强数智融合服务应用。实施人才精准管理,通过“海岛支老”“山区助老”行动促进区域均衡,畅通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按失能等级科学配置护理人员配比,推动机构配备多学科专业人才;强调科技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鼓励引进科技助老产品和服务,以智能智慧设备提高人力服务效能;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建立养老领域人才信息和信用管理模块,构建覆盖培训、考核、津贴发放的全周期管理场景,实现人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和应用场景的智能化打造。
文件解读机关:浙江省民政厅
解读人:王蒙娜;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联系电话:0571—8705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