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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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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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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新电子税局热点问题解答(七))

1.问:异地报验户如何登录新电子税局?


答:如果您是跨区域报验登记户、跨区税源登记户,您可以在“企业业务”下方找到“特定主体登录”,点击该菜单后,页面“企业业务”名称切换为“特定主体”,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等信息后即可登录。


2.问: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相关业务?


答:报告: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使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


报验登记:纳税人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完成报验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状态为“已报验未反馈”。


预缴: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新电子税局,使用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办理。


反馈: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新电子税局,使用首页【其他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办理。


3.问:为什么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单时没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根据新电子税局业务规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状态为已报告未报验(即报告成功)的,只会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状态为已报验未反馈(即报验成功)的,会同时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下载表单时,请关注使用的浏览器是否设置了拦截,没有拦截时,可以下载所有表单。


4.问: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为什么查询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无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答:遇到此类问题,请从以下方面检查:


(1)请核实是否已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或已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申请,纳税主体登记信息中的人员以企业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税源信息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状态栏查看,状态栏会显示“已报验未反馈”“已报告未报验”“已反馈”等的状态信息。


(2)请确认登录人身份,登录人为注册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的,可以查看未进行报验登记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如为开票员身份是不允许查看的。


(3)经办人的登录信息需要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经办人信息一致才可以看到。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时,经办人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如需调整经办人,可通过“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模块维护。


5.问: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做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但信息填错了,却无法作废,应如何处理?


答:已报告未报验的,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作废。如已报验未反馈,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作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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