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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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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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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902-20240906)

1.问:用人单位如何查看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


答:用人单位可以在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查看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


具体路径如下:


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查询统计】-【职工缴费工资查询】;


②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首页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查询统计】-【职工缴费工资查询】;


③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实名登录—【业务办理-社保】-【查询统计】-【职工缴费工资查询】。


2.问:用人单位如何查看单位职工的参保信息?


答: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后,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深税小程序查询职工的参保信息。具体路径如下:


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职工参保信息管理】;


②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首页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查询统计】-【职工参保信息查询】;


③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实名登录—【业务办理-社保】-【查询统计】-【参保信息查询】-【职工参保信息查询】。


3.问:用人单位当月为新入职员工办理了参保登记,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答:若员工之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应该从参保当月为其缴纳社保费;若员工之前有任职受雇单位且已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默认从业务经办次月起为其缴纳社保费,如果员工之前有任职受雇单位但还未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可从当月开始缴费。


4.问:若职工同一月份在本市两家或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参保登记,由哪家用人单位缴纳该职工社保费?


答:职工同一月份在本市两家或多家用人单位存在参保登记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以第一家参保单位为该月缴费单位,该月存在参保登记的各用人单位都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5.问:2024年7月起,重复缴费、申报错误多缴等情况申请退费,应向哪个部门申请?是否区分情况,哪些向税务部门申请,哪些向人社(医保)部门申请?


答:(一)2024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用人单位及职工主动申请的退费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2024年8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职工主动申请的下述退费业务由税务部门统一受理后分办。


1.因缴费工资调整、税务部门误收、险种费率调整等多缴费款需退费的,由税务部门负责实质性审核。税务部门审核后,向人社、医保部门发送相关退费信息。人社、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发送的相关退费信息复核各自基金实际情况后,予以退付。


2.因重复参保缴费、无效参保、迟办离职退休停保业务等多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需退费的,由人社部门负责实质性审核,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因上述原因多缴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需退费的,由医保部门负责实质性审核,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


(二)依职权退费的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发起并完成退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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