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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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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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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其他税费类(2024年8月热点问题)

1.湖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参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的通知》(湘税函〔2024〕117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要保障对象,有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条件。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按照相关政策实行一年一缴,不得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


2.湖南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是多少?


答: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36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33元,下限为4027元。


本通知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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