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预填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进入报表报送界面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往期财务报表的数据带出“年初余额”、“上期金额”等信息,如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可对预填数据进行修改。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