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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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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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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海省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一、制定背景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水平开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构建新发展格局有重要意义。青海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有独特的区域、产业等优势,同时也面临产业转型、产品升级、流通提质增效、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等一系列机遇和挑战。青海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需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改革开放、规则衔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的原则。通过深化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培育市场主体、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促进内外贸品牌建设等关键点上发力见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要求,紧扣2024年全国内外贸一体化工作会议部署,根据青海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从我省的发展基础、产业特色、产品结构、企业状况和开放程度出发,在产业、产品、企业和部门的具体措施制定上,紧密结合省情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调强化协同、加快创新,持续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服务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助力企业深耕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夯实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基础,为推动我省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6项措施。一是从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国际国内检验认证衔接、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4个方面协同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二是从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3个渠道协调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三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内外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现代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等4个举措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四是从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和市场主体、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两个方面着手,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五是分别从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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