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17
发文字号:
工信厅通装〔2024〕42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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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


附件:《“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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