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4-10-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收藏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