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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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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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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从什么时间开始是13%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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