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3-23
发文字号:
建科〔2017〕77号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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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部制定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附件2: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附件3: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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