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25
发文字号:
宁财(税)发〔2023〕450号
发文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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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 35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 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有效期为2023年1月 1日至2027年12月 31日。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1.宁夏材料研究学会


2.宁夏新商务高级技工学校


3.宁夏慈善总会


4.宁夏桃李公益基金会


5.宁夏商贸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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