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9
发文字号:
青财税字〔2023〕1447号
发文机关: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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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青海省儿童福利协会


2.青海年保玉则慈善基金会


3.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


5.青海省雪域仁济慈善基金会


6.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7.青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8.青海省慈善联合总会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青财税字【2023】1447号.pdf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青财税字【2023】14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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