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01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重装〔2023〕181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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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10月1日


附件:《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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