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2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