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规定,现对我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失信名录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