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2-14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4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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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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