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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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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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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补充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青岛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青岛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符合2023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特予以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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