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制定《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了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提高投资效益,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行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综合评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检查验收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新增生产能力情况。
2.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国烟计〔2012〕365号)法规文件等。
3.《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2012〕365号)所含国家局、总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实施并竣工、试运行3个月以上(生产类项目试生产6个月以上),具备正式投产和使用条件的。
4.《办法》规定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分工原则是什么?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国家局、总公司批准的项目,由国家局、总公司组织验收或委托直属单位组织验收。
5.《办法》所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组织的对设计、设备制造、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的检查验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节能、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环境保护、档案、安防、特种设备等有关工程专项验收。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
按设计要求建成,能够满足批复的生产、经营、科研等功能的使用要求,在各单项工程验收和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7.《办法》对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哪些规定?
验收委员会主要由下列人员组成:项目批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城建规划、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消防、节能、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档案、安防等部门的代表,特邀专家等。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3人,成员一般不超过19人。主任委员由项目批准单位的代表担任。
8.本办法规定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上级批准的项目报告书、初步设计、项目调整、及其他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消防、节能、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安防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补充协议等;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9.遗留的零星工程或尾工工程量不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且概算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也可以进行整体竣工验收,但遗留的未完工程如何处理?
根据设计规定或上级批准文件,参照实际情况,在验收时一次审定未完工程及尚缺设备、仪器的内容、数量、投资和完成期限,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
10.直属单位受托进行项目验收后,多长时间将有关资料报项目审批机关备案?
要在15天以内。
11.办公地点和时间和查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上午14:0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查询:申请人可在行政服务窗口现场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或者登录网站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