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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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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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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2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五条的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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