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29
发文字号:
湘医保发〔2022〕39号
发文机关: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
收藏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931元,下限为3586元。


本通知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9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