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15
发文字号:
陕发改财金〔2022〕497号
发文机关: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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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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