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1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2年11月20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