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外省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进一步提高跨省税费款缴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在前期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的基础上,决定于通告下发之日起在新疆范围内全面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介绍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指纳税人因跨省经营或管理需要,在经营地进行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方式(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费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
针对新疆而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解决的是开户银行在外省的纳税人、缴费人在新疆无法直接缴纳税费的问题。
二、发生跨省异地缴税费的业务场景
(一)外省纳税人在疆提供建筑服务,依规向在疆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二)外省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在疆项目部,依法向在疆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外省纳税人因出租、持有、交易我区不动产,向在疆缴纳相关税费。
(四)外省纳税人在疆购买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
(五)其他使用外省开立账户需缴纳税费入在疆国库的情形。
三、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的优点
(一)资金安全。在过去,部分纳税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使用个人账户缴纳跨省税费,存在资金安全隐患。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开通后,纳税人直接使用公司开户账户缴纳跨省税费,极大地保障了公司及财务人员资金安全。
(二)方便快捷。在过去,纳税人将资金由开户银行汇款至在疆账户后,再通过在疆账户缴至国库,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以上才能获得完税凭证,且纳税人需要多次往返税务机关、开户银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开通后,只需纳税人一次性签署“三方协议”,后续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大厅缴纳税费款,实时取得完税凭证,让信息“跑路”替代了纳税人“跑腿”。
四、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方式办理流程
(一)签约扣税方式需要纳税人、缴费人与其开户银行、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二)扣款业务办理时, 由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签约扣税业务,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自动实现电子方式划扣。
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约需要2个工作日。
五、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以缴纳的税费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以缴纳新疆范围内税务局负责直接征收入库的各项税款、非税收入和社保费等税费。
六、已开通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商业银行
目前新疆已开通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昆仑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宁夏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仍在联调测试,逐步开通。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