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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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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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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2022年9月1日起,全省按年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人进行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缴费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遇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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