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3-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合肥高新区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
收藏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小竹提示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高新区2019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合高管〔2019〕37号)的要求,结合近期合创券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开展2020年第一批合肥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券(合创券)兑现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兑现要求


(一)相关服务机构在其成为合创券入库服务机构后,向持券企业提供的已完成的且未兑现的科技创新服务。


所有的服务交易中,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综合服务费,本次兑现的服务合同涵盖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他类型的服务交易兑现的合同时间无限制。


(二)科技服务协议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三)2019年9月1日前完成服务且线上锁定交易的按照《合肥高新区2018年度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中标准化产品的补贴上限进行兑现,之后完成服务且线上锁定交易的按照2019年管理办法中的标准化产品补贴上限进行兑现,非标准化产品服务仍按照合同总额的50%进行兑现。


二、兑现申报材料


(一)合创券兑现申请表(在系统中服务商账户管理模块填写后下载,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


(二)服务交易合同(2019年9月1日之后的合同必须有系统要求的封面);


(三)用券企业自付部分的到账凭证(2019年9月1日之后的交易必须有合同号);


(四)服务发票(2019年9月1日之后的交易必须有合同号);


(五)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文件,包括交付的服务成果、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及其他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


(六)合创券兑现汇总表(详见附件1,PDF盖章版及EXCEL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表中的企业顺序和系统里的兑现申请顺序保持一致);


第(一)—(五)项材料必须上传至合创券网站,超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将不予兑现资金。


三、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合创券兑现采用无纸化申报,除“二、兑现申报材料”中的材料必须上传至合创券网站外,合创券兑现汇总表的电子版(PDF盖章版及EXCEL版)传至指定邮箱: 1719412448@qq.com。


(二)系统材料及汇总表提交时间: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3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开放前,服务机构可先行线下准备兑现申报材料;待系统开放后,统一补充上传申报材料。


2、发明专利的兑现需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实审电子通知书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收据);PCT申请的兑现需提供国际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的兑现需提供授权证书,商标的兑现需提供受理通知书,集成电路布图的兑现需提供设计证书。


2019年9月1日起,协助企业代缴官费的手续费不再纳入合创券补贴范围。


综合服务费的兑现需提交企业的服务确认函。


3、一份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必须全部完成,方可申请兑现;服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使用合创券及相应金额的,不予兑现。


4、服务协议中应包括合同总金额、合创券支付金额、签约时间、产品和服务内容等,若一份合同里面有多项服务,因单独列明价格和用券金额;上述内容不全的,不予兑现。


5、所有本次申请兑现的服务交易机构请务必上线确认系统已提交审核!!!


6、服务机构兑现仅限于兑现系统中入库的服务,如A服务机构仅入库专利代理服务,但提供项目申报服务兑现,一经查出,一律不予兑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 许杨  联系方式:65869520


附件:2020年第一批合创券兑现汇总表.xls


2020年3月12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