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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3-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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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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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当前申报期已截止,请及时关注新动态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3号)文件精神及《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要求,现就部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商贸企业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第五条)。


(二)对开展新零售,且年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政策第六条)。


(三)对制造企业在肥新注册设立的销售公司,当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每实现1亿元零售额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100万元(政策第八条)。


(四)鼓励家电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让利促销活动,对当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家电零售企业,零售额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100万元。(政策第九条)。


(五)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在营造氛围、宣传推广和优惠让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及以上且全年举办5场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第十一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3月30日前会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上报3份纸质材料至市商务局运行处。


(二)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方法、兑现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见《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政策咨询电话63538375。


合肥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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